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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接种疫苗 保障生命健康

发布日期:2022-04-24 16:58文章来源: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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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5日是我国第36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及时接种疫苗 保障生命健康”。每年的4月25日,既是广大儿童的节日,也是全国免疫规划工作者的节日。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惠及千家万户。


一、绵阳市预防接种基本情况

止于2021年底,全市共设置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门诊229个,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科学城和4个园区的所有街道及乡镇,为全市68万余名15岁以下儿童提供全面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设置独立成人接种门诊18个,与229个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共同承担全市成人及儿童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设置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203个,提供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服务;设置74个产科接种门诊,为在我市出生的新生儿提供乙肝疫苗首针及卡介苗接种服务。全市每年提供约200万余人次的接种服务,2021年全市共提供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达到近1200万余人次。为更好地为市民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二、我市免疫规划工作成效

(一)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高水平状态,各种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步上升。

(二)预防接种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全市预防接种服务进一步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止于2021年底,全市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均达到规范化门诊标准,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均实现了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已建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8个,2022年我市将新建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25个。

(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防控效果显著。全市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15岁以下儿童乙肝、麻疹等疾病发病率达到历史最低水平。止于2021年底,我市已连续34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报告、连续36年无白喉病例报告、连续15年无流脑病例报告。

三、疫苗相关知识

(一)疫苗分类及可预防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两类。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以前称为第一类疫苗,我国现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14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以前称为第二类疫苗。


(二)接种疫苗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居民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无故拒绝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九规定: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除收取疫苗费用外,还可以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遵行知情、自愿、自费原则。

(三)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规定补种。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也是了解儿童完成接种情况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儿童进行疫苗接种或补种的重要依据,希望各位新生儿家长及时为孩子办理并长期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四)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