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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6月19日21时)

发布日期:2022-06-19 22:05文章来源: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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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14日,四川省调整了入境人员管理措施,我市也相应做了调整。

16月14日0时前已在我市隔离的入境人员,仍按原政策执行,继续实行集中隔离至入境后满21天。

26月14日0时起从成都或省外口岸入境不满17天的来(返)绵人员,在达到居家隔离条件且共同居住人员愿意同时实行居家隔离的,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17天(返绵后至少隔离3天,完成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不得外出等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居家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3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时,应采取双采双检,并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同时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2.近期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613以来的上海市,北京市朝阳区,辽宁省丹东市,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需重点关注。 对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至抵川后满7天。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应同时实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3.风险人员排查管控措施: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包括地级市、省会城市、直辖市划分为A类地区(疫情输入我市风险高的地市)、B类地区(除A类地区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其他地市),实行分类管控。

1)对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实施集中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建议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街道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参照上述要求执行7天集中隔离。

2)对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按以下方式实施分类管理:

①对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应同时实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其他情况根据风险研判采取分类管控措施。

(详见下表“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返绵人员管控措施”)

3)来(返)绵人员需提前报备,可微信搜索“绵疫控”进行自主申报;所有省外来(返)绵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绵后扫“入川码”

4.所有非A、B类地区来(返)绵人员入川后3日内,还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中首次核酸检测在入川后24小时内完成,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完成首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可以正常出行。非A、B类地区的来(返)绵人员入川72小时后仍没有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将被赋黄码

5.在省内其他市州完成7天集中隔离的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返绵,继续落实后续疫情防控措施。

6.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倡导市民减少流动,市民如遇到疫情防控中的相关问题,可拨打0816-12345”热线进行咨询。

7.及时关注各媒体、官方网站公布的新冠阳性人员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者应第一时间报备当地社区、居(村)委会、单位或居住酒店,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8.积极接种新冠疫苗,重点人群应及时接种加强针。快递工作人员和市民取件要做好个人防护,错峰取件。非必要不购买进口物品14天内接触境外或境内疫情发生地区物品的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

2022年6月19日)

省份

排查时间

市州

分类

7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隔离

上海市

6月13日以来

——

B类

——

上海市全域

北京市

6月13日以来

——

B类

——

朝阳区

辽宁省

6月13日以来

丹东市

B类

——

振兴区、元宝区

内蒙古自治区

6月13日以来

锡林郭勒盟

B类

——

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左旗

赤峰市

B类

——

林西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6月13日以来

防城港市

B类

——

东兴市

今日新增

无。

今日解除

集中隔离

直至抵绵后满 天,第 1、3、7 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

居家隔离

直至抵绵后满 天,第 1、3、7 天进行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应同时实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