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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四川手机报•绵阳党政参考”健康宣传项目第二次的招标
公 告

发布日期:2021-07-23 13:45文章来源: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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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四川手机报·绵阳党政参考”健康宣传项目

二、业主单位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项目要求

根据我中心要求,在“四川手机报·绵阳党政参考”手机报内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每天为全市所有订阅用户推送健康知识,为期三年。

四、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为9万元,超过该限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需提供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地区仅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相符的许可经营。

2.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提供企业最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从业人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企业经营活动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承诺函。

5.相关业绩证明。

6.报价单(本项目为询价采购,采取一次最低报价供应商作为项目成交供应商)。

以上提供材料及报价单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加盖鲜章。报名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承诺或证明,一经发现,将取销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七、商务要求

1.供应商收集每日信息发送相关佐证材料,按合同年度进行装订和交付。

2.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八、报名材料递交时间

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1年7月28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递交到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616室(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50号)

请在报名材料上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1589266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