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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2 16:32文章来源: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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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健康教育宣传服务;

项目限价:9.6万元;

项目内容及要求:

1、在绵阳广电网络EPG播出平台上以图文的形式进行宣传,内容包含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宣传内容,全年不少于21期。

2、通过广电村村响大喇叭,语音播报健康科普类教育信息,全年不少于21期。

3、利用绵阳广电网络开机频道和川流直播平台,开展线下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场。

二、采购方式和评定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现场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满足上述建设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许可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司近三年来任意一年财务报表以及上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缴款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密封后加盖单位鲜章,封面请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投标文件内容包含:

1.报价;

2.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表;

3.营业执照正副本(系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从事广告传媒相应的资质。

4.投标代表非单位法人本人参加的,需提供本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情况介绍,优惠条件,服务承诺;

6.提供公司近三年来任意一年财务报表以及上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缴款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以上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得虚假提供;如有虚假提供,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商务要求

1、中标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完成详细的采购方案。

2、本次服务计划总服务期为三年。本次执行服务期为一年,若一年服务期执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若后续年度采购人仍有该项预算且,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但总服务期不超三年,是否续签合同由采购人依据当年度是否有该项目预算决定是否续签当年度合同。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60%合同金额;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合同金额。

六、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密封完好并于封面加盖供应商鲜章,报名材料封面需备注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递交到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616室(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50号)

资料递交联系人:苏老师15881660111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八、项目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13981160013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4月12日